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天津大学福州国际联合学院拟开展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光学工程硕士学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2022年9月1日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
(五)不接收小语种考生。
二、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包括网上报名、申报备案、资格初审与复试、资格复审与信息采集、录取环节。
(一)网上报名:2025年8月14日—8月21日
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依次完成“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等流程。
特别注意:“是否一级学科”选“是”。学位申请提交后留意“申请状态”是否“已提交”,如显示“未提交”则要点击操作列表中“提交申请”。
其他个人信息请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对于在申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申请天津大学同等学力硕士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申报备案:2025年8月14日—8月21日
申请人下载《天津大学2025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见附录),填写表中相应内容后,将登记表word版发送至申请学院的电子邮箱(fz_admission@tju.edu.cn)进行备案,电子邮件主题设置为“同等学力申硕—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与申报备案两个环节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否则不予进行后续的资格审核与复试工作。
(三)资格初审与复试:2025年8月23日—8月24日
申请人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资格初审和复试。福州国际联合学院成立至少3名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复试一般采取面试形式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待后续通知。
资格审核及复试工作均在天津大学福州国际联合学院(福建省福州新区·长乐区善政路1号)开展,请提前与学院联系办理入校申请手续。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如下:
1. 天津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该表需打印两份,据实填写各项信息。粘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公章;由本人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该表需用A4纸打印,不得追加附页,以便装订存档。
2.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项目批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学院在资格审查合格者的《登记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留存2—5项的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与信息采集:2025年8月23日
资格初审合格并且已参加复试的申请人携带学院已签字盖章的《登记表》以及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参加校级资格复审与信息采集,主要包括资格复查、现场照相和指纹采集。信息采集完成后生成《资格审查表》,信息核对无误后本人签字确认。未采集信息不予录取。逾期不再补采。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工作地点:天津大学福州国际联合学院教学楼245办公室(福建省福州新区·长乐区善政路1号)
(五)录取事宜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协议书》(一式两份)。申请人持《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大学福州国际联合学院办理报到手续,缴纳学费以及复试费90元。录取信息及报到、课程学习等事宜请随时关注我院网站有关通知。
三、培养方式及学费
(一)申请人入学后由所在学院完成选定导师并按流程办理手续。
(二)公共学位课培养方式为不脱产,利用双休日和平时晚上学习;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学习及考试由学院结合实际自行安排。
上课地点:天津大学福州国际联合学院教学楼(福建省福州新区·长乐区善政路1号)
(三)申请人自录取之日起,必须6年内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逾期将被清退,所修学分失效。
(四)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光学工程专业总学费为4万元。分两年收取,分别在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学前通过天津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或天津大学统一支付平台(https://payment.tju.edu.cn/xysf/)交齐。
四、学位授予
(一)在成绩有效期内,达到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提出学位申请。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我国目前开展非全日制培养研究生的主要方式之一。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后,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光学工程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课,否则将不予受理。
(二)在校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三)入学一年以后,可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全国统考的报考以及学位答辩申请等工作均需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请牢记该平台账号信息并及时登录该平台完成有关报考及答辩申请等操作。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试信息请关注:中国教育考试网。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淘铭0591-62602688。
六、附录
天津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天津大学福州国际联合学院
2025年7月24日